休学、复学

发布者:留学生招生发布时间:2021-03-18浏览次数:806

留学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予休学: 

1. 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,需停课治疗或休养,时间每学期超过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; 

2. 由于某种原因(如服兵役等),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者; 

3. 因传染性疾病等,按规定必须休学者; 

4. 因某种特殊原因,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。

留学生休学最长期限为一年。因服兵役而休学者须提交详细证书,否则不予批准。


留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留学生待遇。休学的外国留学生一般应回国休养,往返路费和回国休养期间的医疗费用自理。


留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: 

1. 因病休学的留学生,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指定卫生检疫部门的诊断书,合格者方可复学; 

2. 休学期满,应于开学前一个月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; 

3. 根据休学时间长短和所修课程,复学后在相应的年级学习; 

4. 休学学生一般不予提前复学; 

5. 休学期满后未及时办理复学手续者,不再保留学籍。